便宜。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优惠款一般为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30%,具体项目的租金优惠标准由运营企业在批次租赁方案中明确并公布。
最新批次公租房租金: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湖里创新园区、软件园二期园区内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