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时间有限制吗(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时间有限制吗现在)

时间:2023-04-24人气:作者:佚名

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时间有限制吗(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时间有限制吗现在)

  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30

  线下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时间:

  (一)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30值班(夏时制12:00-14:30),下午13:30-17:30 (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二)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30值班(夏时制12:00-14:30),下午13:30-17:30 (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三)校场大道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11:00停止取号,下午13:30-17:30(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五)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11:00停止取号,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16:0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30值班(夏时制12:00-14:30),下午13:30-17:30 (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七)江北新区

  1、天浦路办证点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中午12:00-14:00值班(夏时制12:00-14:30),

  2、江北市民中心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大厂办证点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16:30停止取号

  (八)江宁区

  1、河定桥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中午12:00-13:00值班(夏时制12:00-14:00),下午13:00-19:00 (夏时制14:00-19:00),18:0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2、市民中心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中午12:00-13:00值班(夏时制12:00-14:00),下午13:00-19:00 (夏时制14:00-19:00),18:0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3、滨江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上午11:30、下午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九)浦口区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六合区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时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以六合区政务中心通知为准);17:30停止取号

  (十一)溧水区

  1、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夏时制14:30-18:00)(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17:30停止取号

  2、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西路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夏时制14:30-18:00)(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17:30停止取号

  (十二)高淳区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时制14:30-17:30),16:30停止取号(夏时制从7月15日至9月30日止);

  申请人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注:时间如有变动以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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