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街道、乡镇。
申请流程:
1、申请人
申请人对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准备相关要件及证明材料。
2、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发放申请表
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申请表并指导填写。乡镇、街道要查看原件并将复印件汇总、归档。
3、乡镇、街道初审
①组织人员入户调查
②公示
③提出初审意见
经初审不符合条件或公示后经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保障;
经初审符合条件并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住保中心。
4、住保中心审核
联合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房产管理所、民政局、社保局、行政审批局、公安(车管所)等单位审核。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保障;
经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租金减免类别。
5、住保中心组织抓号
房源号或轮候号(一年内如有腾退房源按轮候号顺序依次给予保障)。
6、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