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时间:2023-09-06人气:作者:佚名

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位于广东省第三价区,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300元,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按照医疗服务分级定价机制相应递减,按照我市分级定价机制,二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公立医院价格下浮8.2%,一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医疗机构价格下浮16.2%,因此,我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分别不超过4300元、3947.4元、3603.4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总价不超过调控目标的96%,即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总价分别不超过4128元、3789.5元、3459.3元。

  制定各级别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为落实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要求,同时基于成本调查数据,参考省医保局制定的价格标准,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费用负担等因素,确定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省医保局公布的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15%,二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下浮8.2%,一级医疗机构价格按三级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下浮16.2%。

标签: 医疗机构  价格  牙医  我市  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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