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网上申报:
注册地为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企业或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就业的人员,请登陆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请;
注册地为顺德区的企业或在顺德区就业的人员,请在省资金系统进行申报。
申报入口:
➤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
➤省资金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jycy/ggfw/app/index.html#/ggfw/grbsxq
网上申报流程:
第一步 网上申报。企业可在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业务申请。
第二步 网上预审。
按属地管辖原则,各区可确定由区或镇(街)人社部门作为预审机构对材料进行预审,并在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预审意见。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受理;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在系统进行退回操作。预审结果会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也可登陆佛山扶持通查看预审结果。
第三步 复核。
通过预受理的,由预审机构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通过的,提交审批。
第四步 终审。
区或镇(街)人社部门对预审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终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人按要求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第五步 划拔。
区人社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窗口办理流程:
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通过佛山扶持通网上办理及区人社部门明确的其他方式办理。
*具体办理以经办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