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先进制造业保障房申请程序
(一)市工信局每年根据倍增计划企业综合贡献确认奖励企业名单及其奖励的房源指标数量,报市倍增办审核确定后,提供给市住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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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住房局会同市工信局结合房源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拟切块房源,制定切块分配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倍增计划企业取得房源后,在本企业内部无异议的情况下自主分配给符合条件的骨干员工,企业组织员工申请。
(四)批次申请截止后,市工信局对骨干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提供给市住房局。市住房局会同市人社局、税务局、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复核骨干员工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工资薪金及申请家庭在厦住房等条件。综合上述各部门复核情况,纳入保障性商品房批次审核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五)公示结束后,市住房局按规定组织符合配售条件的骨干员工办理配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