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财社保〔2021〕7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好档案托管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工作,方便群众办理,经中心决定常态化开展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保补贴对象
1.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通过社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档案于2022年1月1日前托管在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男,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满50周岁;女,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满40周岁)。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30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办理时限
时间: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秦都区玉泉东路8号)
五、携带资料
1.2022年社区认定的《咸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社保卡的开户行名称和大额行号)、《人事档案托管卡》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版打印一份。
3.2022年个人养老缴费发票原件。(网上缴费的请前往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处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4.2022年个人医保缴费发票原件。(网上缴费的请前往税务局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要求:
(1)《人事档案托管卡》、《就业创业登记证》和身份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具体请参考附件1;
(2)身份证及社保卡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具体请参考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按照待遇入卡要求,社保补贴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中,请提前确认个人社保卡状态。未领卡的,请及时申领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到社保卡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2.补贴信息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社保卡。
3.补贴申领申报结束后,我们将统一进行社保大数据比对,对已享受其他补贴或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申报补贴资格。
4.常态化开展申领工作时间跨度达6个月,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办理业务。
5.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办事人员进入办公场所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方可办理业务。
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温馨提示:需提供社保卡开户行名称和大额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