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注意事项(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报销比例)

时间:2023-12-06人气:作者:未知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注意事项(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报销比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注意事项

  1.自主转诊备案

  进行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按照我市同级别医院支付比例下调20%进行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急诊就医和转院备案的人员,不要申请此类备案不然会造成报销比例下降。

  2.异地转诊

  参保人员可在我市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正常异地转诊,不可在线上申请。

  3.备案开始日期

  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开始日期要选在住院日期前,否则会造成入院时间没有备案信息,无法直接结算。

  4.请勿重复申请

  “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渠道都能实现异地备案,只要在一个渠道申请成功就可以,不需要重复申请,以免造成数据紊乱,影响就医。

标签: 异地  人员  医保  转诊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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