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申请公租房公示名单(宿迁市公租房)

时间:2023-11-15人气:作者:佚名

宿迁申请公租房公示名单(宿迁市公租房)

  经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拟确认我县10名新就业人员符合公租房报批条件(2023年度第五批),拟纳入住房保障。为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根据《泗阳县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泗政办发〔2013〕120号)规定,现将申请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的情况存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反映。

  公示链接: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

  监督电话:0527-80298325

  申请条件:

  1.持有城市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

  3.家庭成员在市(县)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

  新就业人员还需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且毕业不满五年。

标签: 住房  泗阳县  就业人员  对象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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