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8人气:作者:佚名
补贴政策内容:2024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在南岸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并于4月30日前完清契税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消费补贴;对属首次购买住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按照缴纳契税额的100%给予消费补贴。消费补贴以消费券的形式进行发放。
申报条件:活动期间,在南岸区网签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于4月30日前完清契税的购房人,可进行申报。
申报方式:由开发企业代购房人统一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
发放形式:消费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相关政策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298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