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就医时未出示医保卡,产检及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津贴、营养费可在产假结束后至医保经办机构柜台报销。
南京医保卡就医分娩结算步骤:
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配偶的社会保障卡(如非南京市参保职工,忽略);③《结婚证》(非必需);④《生育登记证明》(非必需)。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
第二步:妊娠前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前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孕产妇保健册(卡)》
结算流程:妊娠前期产前检查费中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承担;需生育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生育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结算。
第三步:妊娠后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孕产妇保健册(卡)》
结算流程:妊娠后期产前检查费中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承担;需生育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生育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结算。
第四步:分娩
就诊地点:分娩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
分娩相关费用中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承担;需生育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生育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结算。
注意事项:上月缴费到账,当月缴费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