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岳阳市工伤鉴定中心)

时间:2023-09-07人气:作者:佚名

岳阳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岳阳市工伤鉴定中心)

岳阳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提交申请

  凡因工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每月份的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用人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自行进行申请。

  (2)提交资料

  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报告、工伤认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工伤医疗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诊断证明,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

  (3)资料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4)组织医学检查与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分批次组织鉴定对象到指定鉴定医院进行医学检查,写出诊断报告;劳动鉴定专家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5)下达鉴定结论

  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自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期限可以延长30日。6、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

  (5)鉴定结论处理

  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鉴定委员会发现鉴定结论确有错误,需重新鉴定的,应提交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鉴定;决定重新鉴定的,由鉴定委员会决定撤销原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也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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