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临时身份证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3、在外市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同时提供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注: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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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或损坏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
从2019年11月7日起,已在我市申办了居民身份证但未领取的本省户籍居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成功后,由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审核、签发,并快递给申请人。外省户籍居民暂时不能通过“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