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和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中国各开放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
(一)在香港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