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住登记被注销之后,不能恢复。
温馨提示:被注销之后,如后期有居住证办理需求需要重新走办理流程。
居住证注销之后重新办理居住证需要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居住证注销,居住登记没注销。
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在受理之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
第二种情况:居住证注销,居住登记也被注销。
需要重新办理居住登记之后再申请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条件和申领机构:
(1)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183天)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到居住地的镇(街)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也可通过“粤省事”“穗好办”微信小程序上进行预约申请。
(2)以下人员在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183天)限制,即可办理居住证:
①近一年内在居住地累计缴纳社保满半年的。
②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的。
③持有效广州市人才绿卡的。
④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⑤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