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直接办理居住证呢?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是两个不同的政务服务项目。居住证申领的前提,是你已经办理过居住登记,满足一定条件之后,才可以考虑申领居住证。也可以理解为,居住登记是办理居住证的第一步。
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 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
2. 合法稳定就业:指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持有工商执照等一个以上条件的。
3.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购房屋、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集体宿舍、签订租赁合同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出租房屋等。
4.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证办理指南: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居住证”,也可进入该服务。电子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