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产业帮扶补贴规定(淳化县扶贫办)

地方特产2023-02-17 15:49:19佚名

淳化县产业帮扶补贴规定(淳化县扶贫办)

  2023咸阳市淳化县产业帮扶相关补贴规定

  1、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各类产业,每户全年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2万元。规模养殖、种植及任何形式的承包、转包、合包或赠予的产业,通过相关单位扶持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的各类产业,全部不享受补贴。

  2、在苹果及杂果、双矮密植苹果等果园套种其他作物,套种作物按地块实际面积的50%享受产业补贴。

  3、种植中药材、大路菜(黄花菜、秋葵)、水果玉米、高粱作物只享受当年新栽一次性补贴。

  4、2019年—2020年栽植的苹果及杂果、标准化双矮密植苹果,经验收及现场核查,成活管理符合要求可继续享受当年产业补贴政策,2023年新栽的苹果及杂果、标准化双矮密植苹果不再享受产业帮扶补贴政策。

  5、兴办农家乐:每户享受补贴只限一个且只享受一次。

  6、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新引进的猪、羊、牛,必须进行产地检疫或布病监测,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布病监测报告,在村委会报备,未报备的不享受补贴。

  7、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猪、羊、牛等家畜家禽,只补贴新增部分,畜牧养殖死亡的家畜家禽不享受产业补贴,以繁育出售幼崽盈利的,幼崽不享受补贴。

  8、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享受各种产业补贴后需对发展的产业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效益,新建设施大棚建成并投入生产后,方可验收上报,抽查后予以补贴,严禁拆旧建新,严禁享受补贴后人为毁灭或倒卖等,绝不允许恶意套取产业补贴资金,否则严肃查处。

本文标签: 产业  苹果  作物  报备  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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