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
根据市政府办2023年1月2日印发《关于做好延长购房契税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就契税补贴工作制定以下操作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享受条件
1.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且符合条件的(仅限个人购买),均可享受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
2.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契税补贴;购买二手房的,以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契税补贴;司法拍卖的,以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成交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契税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1.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2.契税补贴对象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数较多,以实际缴契税人为补贴对象。契税缴交人填报的银行账户作为补贴到账户。
三、具体办理流程
契税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免申即享机制,无需购房人申请。
1.区税务局在受理契税业务时收集购房人信息,定期将购买人姓名、联系电话、住房套数、纳税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内部流转推送至区房管所;
2.区房管所核实购房人的购房时间、住房套数确认符合补贴政策,将信息汇总推送至区行政审批局;
3.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区房管所已审核汇总表,将契税补贴款项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如产生银行退库,第一时间将退库信息反馈区房管所,区房管所重新核实账户信息后推送至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再次拨付。
四、各部门职责
区税务局:负责收集契税纳税人有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区房管所。
区房管所:负责核实网签时间等有关信息,将购房人的信息推送给区行政审批局。
区财政局:负责契税补贴资金的筹集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契税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以上各部门在办理契税补贴工作时,应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兑现契税补贴各流程、各环节规范、安全、高效。
五、关于已享受契税补贴后退房退税的处置方法
购买商品住房后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由区房管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核对其是否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已享受契税补贴政策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补贴再予以退还契税。
六、加强补贴工作的监管
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盗用、冒用他人信息以及变更、伪造材料,视为骗取补贴,将依法追回补贴,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协助或参与申请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骗取补贴的,区房管所将暂停其网签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区房管、税务、财政、行政审批等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协助或参与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具体契税补贴政策由区房管所负责统一解释,咨询方式:区房管所开发管理岗,0797-8379356。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