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7人气:作者:佚名
以下政策自2月20日起实施
在“8+1”县(市)落户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
1、稳定就业主要指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社保缴存区域为“成都全域”范围内,不限于“8+1”县(市);
2、稳定居住主要指需在“8+1”县(市)的入户地连续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
“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18692346724352.shtml?ErnA2UlbEv09=1704460922494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