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3人气:作者:未知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农民工: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对大学生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
2.领办人身份证;
3.创业补贴申报表;
4.开办“网店”,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产品列表及单价的证明材料;
5.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6.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就业创业证》(返乡农民工可不提供);
7.其他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8.大学生创业实体申请材料:创业实体概述;
9.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
10.大学生创业补贴由个人领办(团队领办)创业项目的申请材料:个人领办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团队领办需提供团队负责人学生证
办理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旌东街道-天山南路108号,劳动大厦511办公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