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吉林省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指导标准
1.第一档次最低指导标准为月人均415元。包括长春市、延吉市、梅河口市、双阳区、九台区、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
2.第二档次最低指导标准为月人均410元。包括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永吉县、桦甸市、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双辽市、梨树县、东辽县、通化县、辉南县、集安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乾安县、扶余市、前郭县、珲春市、敦化市。
3.第三档次最低指导标准为月人均405元。包括白山市、白城市、松原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伊通县、东丰县、柳河县、靖宇县、长白县、洮南市、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长岭县、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全省特困供养最低指导标准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城乡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30%、20%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