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认定时限:
不超过60日。
1、经书面审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按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2、事实不清、情况复杂的,按工伤认定一般程序办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在法定申请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不可抗力情形除外)。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