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西安市公积金政策2020)

地方特产2022-06-01 09:11:55佚名

  2022年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

  

  一、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或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加大对缴存人提取支持力度

  错过2021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的业务(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可办理2021及2022年合并提取;本年租房提取未达到18000元金额上限的,可办理一次补充提取。

  三、延长缴存人提取时限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等受疫情影响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提取。

  四、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对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为减少疫情风险,方便职工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建议各缴存单位和职工采取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的方式,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终端、支付宝、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陕西省和西安市政务服务网、i西安APP、12329(12345)服务热线等在线渠道咨询、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2年5月31日

本文标签: ,西安  ,疫情  ,缴存  ,公积金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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