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金领取对象:
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标准(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