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待遇说明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生育分娩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1)生育分娩医疗费: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
2、津贴待遇
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
(1)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2)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分娩且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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