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年报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APP报送
(一)下载“粤商通”APP。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粤商通”APP,或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粤商通”直接下载。
(二)进入年报系统。点击APP首页左上角位置信息,将其切换至【东莞市】后,点击【填写年报】-【年度报告填写】,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进入年报系统。
(三)联络员注册/变更。仅联络员可为市场主体填报年报。如果系统内没有显示所需年报的市场主体,点击【添加】按钮,提交相关信息后,即可成为联络员。
(四)年报报送。选择列表内任一市场主体,点击【年报填写】,即可为其报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