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利率如下:
【贷款期限】
(一)在法定退休年龄范围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处以上(含处级)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干部,凭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可延长到60岁;
(三)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5年的,贷款年限可延长5年;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
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