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江苏省省直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

地方特产2022-05-18 16:50:57佚名

  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

  一、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办理要件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2、身份证;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租住私房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未婚职工按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8800元计算。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12个月。

本文标签: ,职工  ,住房公积金  ,缴存  ,银行卡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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