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者取得相应普通发票后,自2022年5月16日起通过“粤税通”、“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自2022年5月18日起也可通过“粤省事”,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进入发票抽奖登记界面后,可通过扫码识别发票信息或者手动填写。
符合条件的发票范围:
广东省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奖项设置:
(一)即时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元、100元、200元。
(二)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税前)、5万元(税前)、10万元(税前)。
奖金兑付:
(一)即时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
(二)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指定地点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1.兑奖所需资料
(1)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
(2)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
2.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以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的,由真实姓名本人进行兑奖。
4.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