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注意: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南京购买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
2016年2月22日之后申报的,按新税率执行。
1.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税率为1%;
2.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税率为1.5%;
3.二套房≤90平方米,税率为1%;
4.二套房>90平方米,税率为2%;
5.三套房,税率为3%;
6.非住宅,税率为3%。
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需要买方缴纳的税收,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