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
注:不得通过补缴购买住房。
1.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南京后可以在南京购买商品房。
注意:
1.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单独的一个家庭申请购房,应作为其子女的家庭成员审查住房限购资格。
2.但2017年5月14日前父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改变其子女家庭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