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0共有产权房现场选房注意事项一览

地方特产2022-05-18 14:38:53未知

  2020年12月21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新一轮

  注意事项:

  1.申购人联系方式以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为准,选房前将通过电话、短信和挂号信的方式通知选房,请申购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签到前将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测量体温,对于未佩戴口罩的申购人,工作人员将劝阻其进入选房现场。体温测量高于37.2℃或有明显发热、剧烈咳嗽、呼吸急促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工作人员将引导其到独立场所临时隔离,并通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或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处理。

  3.签到前请提前下载获取,及准备好手机漫游地查询结果;重点关注地区需来南京隔离满14天后,凭手机漫游地查询、苏康码方可参加选房。

  4.请申购人勿早于通知时间15分钟到场。当天将逐一检查,该时段申购人由工作人员引导在马路一侧排队入场,每人间隔1.5米,非本时段申购人将引导至马路对面等候。

  5.申购人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选房地点进行登记、确认资格,进场后在工作人员安排下就座。

  6.如申购人本人不能到场,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购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选房地点进行登记、确认资格,进场后在工作人员安排下就座。

  在疫情关注区的申购人,可由被委托人携手写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在现场视频连线申购人本人确认后入场。

  7.选房当天仅申购人(购房通知书上申购人为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只需一人)及一名陪同人可入场选房,行动不便(出具证明材料)或高龄老人(大于70岁)可由一人陪同。

  8.每个申购人的选房时间为3分钟,选完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

  9.申购人或被委托人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与选房的,视作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0.申购人在选房当日未签订《认购协议书》的,视作放弃,该房源收回用于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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