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
1.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2.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3.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
南京低压居民客户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1.峰时:8:00-21:00,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2.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居民客户未开通峰谷分时电价:全天均为0.5283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