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六年以内就业创业,落户或缴纳社保,在本市无住房。
2、高层次人才(入选江夏英才计划、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
3、近5年新招录到江夏区的选调生、选聘生、公务员,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
4、对新引进支柱产业相关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对本区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或对民营企业税收贡献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和创新型人才,以上3类人才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
武汉江夏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一)如果您是在2022年6月7日之后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全日制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缴2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2000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二)如果您是在2022年6月7日之前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将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的30%给予租金补贴,累计减租期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专科、本科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研究生、博士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创业大学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