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江苏省户口居民全国异地身份证换、补领要求和办理材料如下: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要求
具有非江苏省户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注1: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
注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监护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所需材料
1. 申请人有居住证
换领:申请人交验居住证和身份证;
补领:申请人交验居住证。
2. 申请人没有居住证
换领:身份证+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
(1)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补领:户口本(或驾照/护照)+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
(1)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办结时间
承诺办结期限: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