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奖申请有时间限制。以2020届高校毕业生为例,申请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含)前,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一、申请条件:
1、2020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2、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申请时限:2021年6月30日(含)前,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四、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社保补充材料:如系统未查找出个人参保信息,补充上传由社保中心开具盖章的当前参保证明。
具体申请指南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