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推进区域劳务协作(溧阳劳务派遣)

地方特产2022-05-18 11:03:17佚名

  2021年10月南京市溧水区发布了《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试行)实施细则》,南京市溧水区鼓励全国各劳务输出地与我区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共建劳务基地。劳务基地为我区企业输送劳动力且稳定就业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劳务基地建设运营补助具体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和支付程序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与我区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各地劳务基地输送劳动力来我区企业稳定就业的,给予劳务基地建设运营补助。

  (二)补贴标准

  为用人单位(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机构除外)输送劳动力来溧实现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给予1000元/人运营补助。劳务基地建设运营补助同一人只可补助一次。

  (三)申领和支付

  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务基地,每季度首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按其成功输送就业的人数,提出劳务基地建设运营补助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南京市溧水区劳务基地建设运营补助申请表》、补贴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补贴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联系人:区人社局陈传祥,联系电话:57207091)

本文标签: ,劳务  ,溧水  ,基地建设  ,南京市  ,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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