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
补贴对象: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申请对象:依法依规注册登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
申请条件
1、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3、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4、能够提供适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5、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垫支见习生活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7、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申请资料
1、西安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批表
2、西安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3、西安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4、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区县办理机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