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通知

地方特产2022-05-18 10:23:53未知

  辖区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保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根据新区财政局、人社民政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咸财发〔2020〕55号)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发〔2020〕94号)要求,现将新城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沣西新城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申请补贴之前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二)沣西新城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三)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方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

  四、申报时间

  温馨提示:西安2021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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