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档案转出材料(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人事档案托管凭证原件(2021-1-1后存档人员不用提供);
2、档案托管人身份证原件;
3、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人社部门授权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一、办理条件
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正式存档的档案托管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具体指南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