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使用规则:
购买“快乐飞”旅游套票的旅客可在有效期内使用南航APP不限次数兑换南航国内航班(港澳台除外)经济舱机票。
1.兑换日期: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1月1日。
2.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港澳台除外),同一始发机场至同一到达机场最多可兑换2次。
3.航班日期:2020年8月26日至2021年1月6日,周一至周日每天均可兑换出行。
4.适用座位 :每天共提供不少于2万个座位供旅客兑换,兑完即止。
5.乘机人条件:限实名认证的南航明珠会员为本人兑换,儿童需与成人一同兑换,限使用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购票和乘机。
6.兑换要求:需提前5天(含)订票,税费另付,仅可同时存在3段未使用的客票,同一日期同一始发地仅可存在一段未使用的客票。
7.兑换的机票不累积里程及升级航段。
8.退改规定:机票一旦出票,不得变更、不得签转;退票需提前4天(含)通过南航APP办理,退票仅退还税费;若发生3次订票后实际未乘坐且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退票(航班发生变动除外),所购产品将失效作废。
9.如发生航班变动,可联系南航客服95539免费变更到原航班前后一天内(共3天)的航班或免费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