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政策】
所有外地来宁返宁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抵宁前或抵宁后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如有隐瞒不报、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近7天内外地来宁返宁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单位做好排查管控。
【隔离政策】
对有高、中风险地区或参照高、中风险地区管理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4、7、14、16、21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其他市外来(返)宁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并于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于入境人员,落实“14+14+28”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28天跟踪健康监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后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第2、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后,28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需进行6次核酸检测,即前两周每周第3、7天一次,后两周每周一次。
最新政策:
2022年3月13日,南京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鼓励广大居民朋友们:
被赋黄码人员务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与他人接触,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发生异常及时报告,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非必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所有离宁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去往重点关注城市要在出发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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