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能够提供良好的就业见习场所,具有一定的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
2、能持续保证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具备较完备的培训教育体系,且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见习指导及辅助人员,能够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3、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能够对参加见习的毕业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4、必须建立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认真解决就业见习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考核。
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所需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单位成立时间、性质、规模等情况);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4、《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5、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二、就业见习基地审批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办公场地所属的区(县)、四区一港两基地人才中心提交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材料;
(二)所属地人才中心在收到材料后对符合就业见习基地条件的单位,报送市人才中心;
(三)市人才中心对材料汇总审核后,对就业见习基地复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由市人才中心与见习基地签订协议;按照见习管理制度及见习相关政策,接收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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