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
(一)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二)符合条件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方能申报补助;企业可于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次月上报补助资料。
(三)本政策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所需资料
(一)《沣东新城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审批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四)招用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影印件;
(五)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影印件;
(六)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七)高校毕业生社保缴纳证明。
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一)受理单位:沣东新城人才服务中心
(二)审核单位:沣东新城人社民政局
(三)受理地址:沣东城市广场1号楼406室
(四)联系电话:焦老师 029-8910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