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技能人才基地资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名以上人才需要;具有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30%以上。
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
与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项目资助标准
经西安市人社部门确定为西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建设单位,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项目资助。
项目资助主要用于支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支出的补贴。
三、申报流程
1、初审推荐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本地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进行初审,确定本地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单位报市人社部门。
市属技工院校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报市人社部门。
2、评审
西安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综合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西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按行政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细则进行,也可自主申报。由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推荐申报;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申报;
西安市属技工院校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市人社部门自主申报。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3年。原则上每年重点建设5家培训基地和5家工作室。
已获得国家或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者原则上不再申报西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截止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