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南京产假按照江苏省政策执行。
南京产假(女方):158天。
南京陪产假(男方):15天。
最新规定:
1、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
2、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