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各区市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根据招生入学情况需要对招生片区(范围)进行调整的,要进行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调整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已实行积分入学的公办小学仍按原政策执行。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
其中,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其他区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区域由所属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2021年招生区域等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小学、初中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的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时间止)。
②父母一方在青岛市务工,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