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江苏产假天数如下: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休假须知:
2022年2月10日起,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如果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
2、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2022年2月10日),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小贴士: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