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公租房申请地点】
德感南华公租房管理中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8月16日起,江津区德感南华公共租赁住房开展常态化受理。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都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要求: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在江津区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江津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江津区范围内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温馨提示: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设定了收入限制
▶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