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长沙人社发布长沙市失业补助金扩围政策,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补助金领取期限:6个月
补助金标准:
2022年12月底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市本级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2020年7月1日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除外);
具体金额=1737×80%=1389.6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参加失业保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和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市本级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具体金额=1737×20%=347.4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发放标准按2021年政策规定执行。
注意:自2022年4月1日起,长沙市本级、望城区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566元/月。